1.4民用建筑的构造组成制作人:孙玉红单元概述:本章首先介绍了建筑的构成要素和我国的建筑方针,然后分五个方面介绍了建筑的分类,简述了建筑物的耐久等级和耐火等级,对建筑标准化、模数协调统一标准及定位轴线做了较为系统和全面的介绍,最后介绍了民用建筑的构造组成和常用的专业名词。本章的难点是定位轴线.民用建筑的构造组成。学习建议:本章学习建议采用体验式教学法,首先任课教师在校园及周围选择几幢有代表性的建筑物让学生参观,然后根据本章所学的知识试着进行分类,最后针对学生上课的教学楼,从底层到顶层逐个部位让学生观察,指出各部分名称,并说出建筑物有哪些部分组成,教师最后点评、归纳,总结。1.1建筑的构成要素和我国的建筑方针1.建筑通常认为是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总称。2.建筑物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生活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3.构筑物水池、水塔、支架、烟囱等间接为人们提供服务的设施称为构筑物。1.1.11.建筑功能2.建筑物质技术条件3.建筑形象1.1.2我国的建筑方针适用安全经济美观1.2建筑的分类及等级1.2.1建筑的分类1.按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分1)民用建筑(1)居住建筑(2)公共建筑2)工业建筑3)农业建筑4)园林建筑工业建筑10农业建筑11园林建筑122.按主要承重结构所用的材料分类其他类型结构13中高层:7~9层的居住建筑。高层: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14(2)公共建筑建筑高度超过24m的除住宅外的多层民用建筑为高层建筑。建筑总高度超过100m时,不论其是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15按施工方法分类(1)全装配(2)全现浇(3)部分装配部分现浇161.大量性建筑单体建筑规模不大,但兴建数量多,分布面广的建筑,如住宅、学校、办公楼等。2.大型性建筑建筑规模大,数量少,单栋建筑体量大的公共建筑,如大型体育馆、航空港、大会1711..耐久等级耐久等级在在《《民用建筑设计通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GB50352——20052005))中对建筑物的耐久年限(设计使用年限)做如下规中对建筑物的耐久年限(设计使用年限)做如下规11类:设计使用年限为类:设计使用年限为55年,适用于临时性建筑。年,适用于临时性建筑。22类:设计使用年限为类:设计使用年限为2525年,适用于易于替换结构年,适用于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构件的建筑。33类:设计使用年限为类:设计使用年限为5050年,适用于普通的建筑物。年,适用于普通的建筑物。44类:设计使用年限为类:设计使用年限为100100年,适用于纪念性建筑和年,适用于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特别重要的建筑。182.耐火等级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规定,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超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耐火等级标准是依据房屋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确定的。19(1)燃烧性能指主要构件在名火或高温作用下燃烧与否,以及燃烧的难易。分燃烧材料(如木材等)、难燃烧材料(如木丝板等)和非燃烧材料(2)耐火极限它的单位为小时。耐火极限指的是从受到火的作用起,到失掉支持能力或发生穿透性裂缝、或背火一面温度升高到220时所延续的时间。20耐火等级一级二级四级防火墙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3.00承重墙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2.50不燃烧体2.00难燃烧体0.50非承重外墙不燃烧体1.00不燃烧体1.00不燃烧体0.50燃烧体楼梯间的墙、电梯井的墙、住宅单元之间的墙、住宅分户墙不燃烧体2.00不燃烧体2.00不燃烧体1.50难燃烧体0.50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不燃烧体1.00不燃烧体1.00不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25房间隔墙不燃烧体0.75不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25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2.50不燃烧体2.00难燃烧体0.50不燃烧体2.00不燃烧体1.50不燃烧体1.00难燃烧体0.50不燃烧体1.50不燃烧体1.00不燃烧体0.50燃烧体屋顶承重构件不燃烧体1.50不燃烧体1.00燃烧体燃烧体疏散楼梯不燃烧体1.50不燃烧体1.00不燃烧体0.50燃烧体吊顶(包括吊顶搁栅)不燃烧体0.25难燃烧体0.25难燃烧体0.15燃烧体表1-1多层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211.3.1建筑标准化建筑标准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建筑设计的标准问题,另一方面是建筑标准设计问题。标准设计包括整个房屋的设计和单元的设计两个部分。1.3建筑标准化和模数协调统一标准221.3.21.模数建筑模数是选定的尺寸单位,作为建筑空间,构配件以及有关设备尺度中的增值单位。(1)基本模数是模数协调中选用的基本尺寸单位,其数值规定为100mm,即1M=100mm。23扩大模数:扩大模数是基本模数的整倍数,有3M、6M、12M、15M、30M、60M等6个,其相应的尺寸分别为300mm、600mm、1200mm、1500mm、3000mm、6000mm分模数:分模数是基本模数的分倍数,为1/10M、1/5M、1/2M等3个,其相应的尺寸为10mm、20mm、50mm。242.模数数列模数数列是指由基本模数、扩大模数、分模数为基础扩展成的一系列尺寸(1)水平基本模数1M(100mm)至20M(2000mm)数列,主要用于门窗洞口和构配件截面尺寸。(2)竖向基本模数1M(100mm)至36M(3600),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层高,门窗洞口和构配件截面尺寸。25(3)水平扩大模数基数为3M、6M、12M、15M、30M、60M,其相应尺寸分别为300mm、600mm、1200mm、1500mm、3000mm、6000mm。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开间、柱距、进深、跨度、构配件尺寸和门窗洞口等处。(4)竖向扩大模数基数为3M和6M,其相应的尺寸为300mm、600mm。主要用于建筑物的高度、层高和门窗洞口等处。2,其相应的尺寸为10mm、20mm、50mm。主要用于缝隙、构造节点、构配件截面尺寸。261.标志尺寸标志尺寸应符合模数数列的规定,用以标注建筑物定位轴线之间的距离(如跨度、柱距、层高等),以及建筑制品、构配件、有关设备位置界限之间的尺寸。2.构造尺寸构造尺寸是建筑制品、构配件等生产的设计尺寸。一般情况下,构造尺寸加上缝隙尺寸等于标志尺寸。缝隙尺寸的大小,宜符合模数数列的规定。273.实际尺寸实际尺寸是建筑制品、建筑构配件等的实有尺寸。实际尺寸与构造尺寸之间的差数,应由允许偏差值加以限制。28几种尺寸间的关系291.3.4定位线定位线是用来确定建筑物主要结构构件位置及其标志尺寸的基准线,同时也是施工放线 的依据。用于平面时称平面定位线(即定位 轴线);用于竖向时称竖向定位线.平面定位轴线)平面定位轴线 定位轴线)平面定位轴线 混合结构墙体定位轴线 框架结构柱定位轴线.标高及构件的竖向定位 1)标高 建筑物在竖向对结构构件(楼板、梁等) 的定位,用标高标注。 (1)绝对标高 绝对标高又称绝对高程或海 拔高度,我国的绝对标高是以青岛港验潮站 历年记录的黄海平均海水面为基准,并在青 岛市内一个山洞里建立了水准原点,其绝对 标高为72.260m,全国各地的绝对标高都以 它为基准测算。 34 (2)相对标高 相对标高是根据工程需要而 自行选定的基准面,即为相对标高或假定标 高。一般将建筑物底层地面定为相对标高零 点,用0.000表示。 (3)建筑标高 楼地层装修面层的标高一般 称为建筑标高(在建筑施工图中标注)。 (4)结构标高 楼地层结构表面的标高一般 称为结构标高(在结构图施工中标注)。建 筑标高减去楼地面面层厚度即为结构标高。 35 2)建筑构件的竖向定位 建筑构件的竖向定位包括室内地坪、楼地面、屋面及门窗洞口的定位。 (1)楼地面的竖向定位楼地面的竖向定位应与楼 地面的上表面重合,即用建筑标高标注。 (2)屋面的竖向定位屋面的竖向定位应为屋面结 构层的上表面与距墙内缘120处或与墙内缘重合 处的外墙定位轴线的相交处,即用结构标高标注。 (3)门窗洞口的竖向定位门窗洞口的竖向定位与 洞口结构层表面重合,为结构标高。 36 楼地面、门窗洞口的竖向定位 37 屋顶、门窗洞口的竖向定位 38 1.4 民用建筑的构造组成 1.4.1 民用建筑组成 (1)基础 (3)楼板层(4)室内地坪 (5)楼梯 (6)屋顶 (7)门窗 图1-2 民用建筑的构造组成 39 1.4.2常用专业名词 进深:两条纵向定位轴线 层高:建筑物各层之间以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计算的垂直距离,屋顶层由该层楼面面层(完成面)至平屋 面的结构面层或至坡顶的结构面层与外墙外皮延长 线的交点计算的垂直距离。 建筑总高度:指室外地坪至檐口顶部的总高度。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 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 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 建筑面积:指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总和。它包括使用面积、辅 助面积和结构面积三部分。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