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 人民防空地下室的疏散楼梯间,在主体建筑地面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与部位隔开并宜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人民防空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地面首层与人民防空地下室的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5.2.3 防火分区至防烟楼梯间或壁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前室,前室面积不应小于6m2;当与消防电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不应小于10m2;前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