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人民政府印发《江永县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全县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阶段性成果,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煤炭消费量逐步降低,风、光等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进一步提高,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降低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省市下达任务,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健全。到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市下达的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5%以上,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
在重点任务方面,《方案》要求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按照“生态优先、因地制宜、有序开发、保障消纳”的总体思路,推进风电、光电、水电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推进风电场,集中式光伏地面电站、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及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考核管理,实施小水电改造。加强已建风电、光伏发电、水电项目的运营管理,提高项目运行利用小时数,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就近消纳保障机制。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折标煤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
1.风电场建设工程:江永县风力资源丰富,稳步推进上江圩、黄甲岭、龙田、松柏、燕子山、铜山岭、竹塘岭等风电场勘测和建设,到2022年底已建成风电装机容量47万千瓦。到2025年,县域风电新增装机容量108万千瓦,到2030年风力发电总装机容量为150万千瓦,年风力发电量约30亿千瓦时。
2.光伏发电建设工程:加快推进上江圩、松柏农光互补光伏电站16.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电站35万千瓦,全县公共建筑、标准化厂房等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60万千瓦的建设,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11万千瓦,到2030年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为111.9万千瓦,年光伏发电量约9.73亿千瓦时。
《江永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22〕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2〕19号),结合《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发〔2023〕5号)及江永县县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低碳、绿色、清洁、共享”为发展理念,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核心,以节能减污协同降碳、推动绿色循环产业发展为总抓手,以绿色低碳科技、绿色金融为助力,工业交通、城乡建设、居民生活同步推进,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坚持“总体部署、统筹推进、效率优先、源头把控、合理有序、防范风险、重点突破、项目支撑”的原则。
总体部署、统筹推进。坚持以国省市碳达峰行动顶层设计为引领,坚持全县一盘棋,强化总体部署,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全县碳达峰工作,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贯穿生活生产各方面和全过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各项任务。
效率优先,源头把控。坚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提升利用效率,优化用能和原料结构,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加强产业间耦合链接,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从源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合理有序、防范风险。合理评估发展阶段的承受能力,科学、稳妥、有序推进降碳节奏,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杜绝“一刀切”、“口号式”降碳。处理好减污降碳和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的关系,确保降碳实施方案可落地、可实施。
重点突破、项目支撑。深入推进能源、工业、交通、城乡建设、居民消费等主要用能领域的清洁能源替代和高效利用,针对全县重点领域有序推进实施一批绿色低碳重点项目。
“十四五”期间,全县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阶段性成果,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煤炭消费量逐步降低,风、光等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进一步提高,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降低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省市下达任务,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健全。到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市下达的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5%以上,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
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减污协同降碳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生态系统增汇行动、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绿色金融支撑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鼓励企业采用煤炭替代方案,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能耗需达到国内同类型先进水平。积极引导建材、化工、有色矿冶、烤烟等企业采用减煤降碳、节能高效技改措施。推动工业、第三产业、公共机构和居民消费端“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生物质”,县城及工业园推广使用管道天然气,乡镇、农村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生物质沼气,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到2025年全县原煤折标煤消费比重控制在20%以下。(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积极推进烤烟实施原煤替代工程,因地制宜推进烤烟企业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落实技改资金,应用全电智能烤烟及空气能热泵等设备,提升烤烟品质和降低原煤能耗。建设二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采用生物质替代原煤,减少污染物排放。到2030年,县域烤烟房按计划逐步完成实施原煤替代。
2.生物质燃气工程:加快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建畜禽养殖废弃物生物燃气项目,到2025年,县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总规模为21000立方米沼气站,年处理畜禽粪污30万吨,生产有机肥5万吨,产天然气430万立方米。
按照“生态优先、因地制宜、有序开发、保障消纳”的总体思路,推进风电、光电、水电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推进风电场,集中式光伏地面电站、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及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考核管理,实施小水电改造。加强已建风电、光伏发电、水电项目的运营管理,提高项目运行利用小时数,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就近消纳保障机制。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折标煤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风电场建设工程:江永县风力资源丰富,稳步推进上江圩、黄甲岭、龙田、松柏、燕子山、铜山岭、竹塘岭等风电场勘测和建设,到2022年底已建成风电装机容量47万千瓦。到2025年,县域风电新增装机容量108万千瓦,到2030年风力发电总装机容量为150万千瓦,年风力发电量约30亿千瓦时。
2.光伏发电建设工程:加快推进上江圩、松柏农光互补光伏电站16.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电站35万千瓦,全县公共建筑、标准化厂房等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60万千瓦的建设,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11万千瓦,到2030年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为111.9万千瓦,年光伏发电量约9.73亿千瓦时。
合理控制燃油的消费量,积极推动燃油品质升级,以交通领域为重点推动燃油清洁替代及能效提升。推动LNG储配站、LPG应急储配库建设,扩大燃气管网规模,重点发展民用、公共建筑和商业用气,县城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配套建设燃气管道,完善阶梯燃气价格,鼓励使用高效能燃气设施,提高燃气消费量。到2025年实现县城各住宅小区燃气管网全覆盖。(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城镇燃气工程:全县规划建设燃气门站1座,储配站1座,LNG加气站1座,中压管道30千米,到2025年实现县城各住宅小区燃气管网全覆盖,燃气供应量为250万立方米。
2.完善阶梯燃气价格,大力鼓励推广家用燃气设备采用能效指标达到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节能水平以上的产品,新建住宅工程精装房燃气灶具配置达到能效先进水平。到2030年,能效指标达到节能水平的家用燃气设备占比60%以上。
突出规划先行,优化电网布局,调整网架结构,增强系统调节能力,提高整体供电能力、电力系统效率与供电质量,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电网供电体系。完善城区电力设施,推动电力设施提质改造,合理布局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县城新能源公交车充电站,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降低供电线路供电半径,提高供电的安全性,提升电网供电能力,满足新增负荷增长需求,加强乡村变电站10千伏侧之间的互联转供能力,提升供电质量。积极发展工业园区“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提升可再生能源电量消费比重。谋划化学储能项目、电力制氢项目、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提高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利用率。(县发改局、国网江永县供电公司、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为满足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电网供电体系,超前规划、统筹考虑,提高江永县整体供电能力、网架结构与供电质量、提高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能力,到2025年,推进完成110千伏电网潇浦变电站主变50兆瓦扩建,提升35千伏变电站供电能力。解决双百线公里、降低配变平均停电时长34.28小时,10千伏线次/百公里*年,极大程度上提高江永县整体供电能力、网架结构与供电质量。
2.储能配置工程:合理配置新能源储能装置,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比例,到2025年新建100兆瓦/200兆瓦时化学储能电站。
建立和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实现能源优化配置和精细化管控。推进冶炼、建材等重点耗能企业实施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协同推进重点污染物总量减排降碳。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县域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县科工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重点企业能耗与碳排放评价:加强重点用能企业、重点设备节能审查和监察监管,委托相关方对能源消耗较大、碳排放量及排放强度前十位的企业进行节能评估与诊断,碳排放评价,确定节能降碳技改管理措施。对铝合金锭生产、废旧轮胎再生资源利用、铝型材生产等扩建、新建项目进行节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