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红岛志》记载:“清朝咸丰三年(1853年),阴岛(红岛当时叫阴岛)社大洋村(现东大洋村)渔民于海先在伙伴的赞同下,自己动手历时两年制作了第一艘简易木船,后来在生产过程中不断改进完善,终于制造出适应渔业生产作业的渔船,代替了几百年来沿用的木筏。
清光绪十ー年(1885年),大洋村木船发展到13只,渔业生产捕捞开始由近海向外海深水域发展,捕捞数量明显提高,捕捞品种也明显增多。阴岛先民祖祖辈辈从事渔猎活动,航运便利,地方富庶,航运便利。百姓丰衣足食,安居乐业。
建国初期,政府大力发展渔业生产。1954年红岛有木质渔船979只,年捕获水产品总量达9790吨。60年代后期到70年代初,红岛渔业开始向机械渔船发展。但红岛当地渔民出近海,张幢网、拉地网,还是使用木质渔船,且一直延续至今,这是机械动力船所不能替代的,韩家民俗村至今还保留和运用木质渔船21艘。
木质渔船从选料加工到木质渔船成型100多道工序全部由手工完成,长期以来,木质渔船的制作技艺全靠师徒传承,世代相传。如今,虽然有关机械渔船的工艺流程已经很完善,但真正的木质渔船加工技艺(手工绝招)仍然像千余年来那样靠师徒之间言传身教,还要凭悟性和长期实践的体会及感觉才能掌握,难于言表和形成文字。从选料到加工都采用眼看、手柞等方法,没有具体的量化指标,全凭经验掌握。
由此可见,木质渔船制作技艺确属典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木质渔船生产工艺的改进与传播,形成了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相统一的独特的文化体系,是文化体系不可代替的。